欢迎光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咨询热线
010-85758813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一扫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鲁国土资字〔2017〕257号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你市《关于审批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调整成果的请示》(烟国土资呈〔2017〕14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拟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详见附件)。
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7年8月9日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上一篇
朝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试行办法
下一篇
长治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