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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首次赋予法院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权力,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行政行为违法问题。结合最高法院新的司法解释,实践中要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要注意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时间为一审开庭审理前,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二是法院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要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阐明;
三是法院应当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这是法院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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