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拆迁律师】 新乡市、平顶山市、周口市土地征收拆迁律师2020年12月胜诉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2-12-07浏览量:303

【河南拆迁律师】 新乡市、平顶山市、周口市土地征收拆迁律师2020年12月胜诉

#拆迁律师
摘要:拆迁律师:杨念平律师、孔维松律师代理的新乡市富达食品有限公司诉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强拆行为违法一案,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07行初160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强拆行为违法,委
1、强拆行为违法

拆迁律师
:杨念平律师、孔维松律师代理的新乡市富达食品有限公司诉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强拆行为违法一案,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07行初160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强拆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2、行政强制纠纷

河南
拆迁律师:金长胜律师代理的平顶山市湛河区高女士诉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南环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纠纷一案,经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0411行初45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南环路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3、《行政判决书》、撤销补偿申请

新乡拆迁律师:于艳律师、杨念平律师、席炎飞律师代理的河南周口苑女士诉周口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周口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屋征收中心撤销补偿申请回复一案,经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1602行初158、15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征收中心所作补偿申请回复,责令示范区管委会于判决生效2个月内针对原告申请作出相应补偿安置行政行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4、撤销补偿决定

平顶山市征收拆迁律师:杨念平律师、席炎飞律师代理的河南周口陈先生诉周口市人民政府撤销补偿决定一案,经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16行赔初29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委托港区管委会所作的补偿决定,责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针对原告补偿申请重新作出处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5、撤销解除协议通知、《解除协议通知书》

周口市征收拆迁律师:杨念平律师、孔维松律师代理的晋先生诉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撤销解除协议通知一案,经荥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0182行初11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豫龙镇人民政府做出的《解除协议通知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6、不履行安置补偿法定职责纠纷

拆迁律师: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郑某某诉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不履行安置补偿法定职责纠纷一案,经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11行初9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被告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对原告涉案房屋做出书面补偿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7、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征收律师
: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张某某诉孟津县朝阳镇人民政府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一案,经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7102行初164号《行政判决书》,确认孟津县朝阳镇人民政府强拆房屋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8、行政复议纠纷、限期重新作出答复

维权拆迁律师: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张某某诉孟津县自然资源局、洛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行政复议纠纷一案,经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7102行初15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洛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作出的洛自然资复(2020)第1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孟津县自然资源局做出的孟自然资告(2020)9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责令其限期重新作出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9、不履行查处职责
土改律师: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李某某诉许昌市魏都区城市管理局不履行查处职责一案,经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后,作出许魏政复决[2020]2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许昌市魏都区城市管理局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处理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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