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征地公告!涉及郏店村、毛家角村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3-08-21浏览量:430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6月0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50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青浦区重固镇曹家宅路(重达路-北青公路)新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重固镇 东至规划街坊、南至重达路、西至规划街坊、北至北青公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重固镇郏店村七组1327.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72.50平方米、建设用地9.10平方米、未利用地146.30平方米。

2、青浦区重固镇郏店村四组195.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5.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重固镇毛家角村艾其组171.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0.90平方米。

4、青浦区重固镇毛家角村新泾浜组52.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746.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60.20平方米、建设用地9.10平方米、未利用地277.2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重固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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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2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9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重固镇195地块部分河道整治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以南区域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重固镇郏店村七组769.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3.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76.60平方米。

2、青浦区重固镇郏店村十组336.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3.70平方米、建设用地9.20平方米、未利用地243.80平方米。

3、青浦区重固镇郏店村四组828.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67.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61.10平方米。

4、青浦区重固镇毛家角村艾其组223.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5.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8.00平方米。

5、青浦区重固镇毛家角村陈华港组928.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96.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2.40平方米。

6、青浦区重固镇毛家角村吴桂泾组1735.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33.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40平方米。

7、青浦区重固镇毛家角村新泾浜组11164.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39.00平方米、建设用地1364.50平方米、未利用地2261.1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987.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288.20平方米、建设用地1373.70平方米、未利用地3325.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重固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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