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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陈邦泽,男,1950年1月13日生,汉族,住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原告:唐明贵,男,生于1949年7月27日,汉族,小学文化,居民,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达州市创富商贸有限公司(原达州市亨达实业有限公司)。
原告:桂华容,女,1967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上诉人(原审被告):绵竹市凯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绵竹市孝德镇凉水井村六组,注册号510883000013245。
原告:李朝基,男,1963年11月3日出生,汉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不详,住成都市锦江区。
原告卢阳明,男,1956年2月2日出生,住所地重庆市南川区。
上诉人(原审被告):贺州市八步区水利局。
原告:那坡县旅游局,组织机构代码49951890-8。
原告:陈明嫦,女,1951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容县。
原告:罗权,男,1963年10月6日出生,壮族,住贵港市港北区。
上诉人(一审原告):黄翠玲,女,41968年8月8日出生,汉族,钦州市人,干部,住钦州市钦南区。
上诉人(一审原告)黄密添,男,汉族,身份证住址:南宁市。
原告:陈凤媚,女,汉族,1972年6月21日出生,住广东省从化市。
原告:邹建良,男,1970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原告:李楚生,男,1966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潮州市潮安区.
上诉人(原审原告):广东惠洁宝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华天南一路15号首层。
原告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市头气站,住所地潮州市潮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