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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孟登高律师代理的陈先生诉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设施一案,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苏0213行初156号《行政判决书》,确认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陈先生家里4号主体房屋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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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杨念平律师、于艳律师代理的新疆乌鲁木齐市田女士等32人诉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履行征收补偿协议三十二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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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杨念平律师、于艳律师代理的无锡市孙女士诉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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