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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由黄晓丽律师<...> 团队代理的张某某诉漯河市公安局沙北分局行政处罚纠纷上诉一案,经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11行终34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2019)豫1103行初161号行政判决,发回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重审,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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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黄艳律师、郑远航律师代理的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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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递铺街道三官村蒋家庄村民组诉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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