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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由黄晓丽律师<...> 团队代理的贾某某诉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经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20年6月28日作出(2020)晋01行终150号《行政裁定书》,判决撤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2019)晋0110行初232号行政裁定书,指令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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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罗女士诉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街道柏楼村村民委员会《收归集体土地使用权决定书》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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