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咨询热线
400-092-1099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一扫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 -->
【本网讯】由本所黄晓丽律师<...> 团队代理的何某某、于某某、吴某某等12户不服长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绿园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纠纷一案,经长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后,于2020年3月10日作出长府复[2020]275号、27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长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绿园分局于2019年11月26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违法及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案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特此公告!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上一篇
由本所金长胜律师代理的侯某立、景先生、高某江、高某勋、杨先生诉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胜诉
下一篇
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张某某诉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上诉一案胜诉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