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咨询热线
400-092-1099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一扫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 -->
【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朝阳市刘先生诉辽宁省朝阳市自然资源局《答复意见书》二审案,将于2019年 8月13日上午10:00,在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上一篇
2019年8月12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海安汤先生诉海安市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职责、海安市人民政府复议决定案
下一篇
2019年8月13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本所梁红丽律师代理的北京市韩女士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补偿决定纠纷一案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