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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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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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