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2025年10月至今,济南火车站南场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已推进大半年。2025年10月22日,政府发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涉及车站街、经一路沿线共299套房屋——东至站前路,西至国铁济南局车辆段及规划车站街,南至经一路,北至济南站站房西侧铁路线。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按评估价)或产权调换(拆一还一)。眼下项目已进入现场签约阶段,但有一个核心问题尚未解决:评估报告还没出来。

2025年12月,22名被征收人代表选出了一家济南本地的评估公司。但选完至今,入户测量一直没有进行。原因不难理解——被征收方担心评估结果对自己不利,选择暂时不让进门。但这样一来,评估报告就出不来,房屋价值便没有法定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必须由评估机构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来评定。没有入户测量,评估程序就不完整,得出的补偿决定在程序上就站不住脚。换句话说,程序上的缺失,恰恰是被征收方手中最有力的筹码。
6月20日,项目召开了听证会。被征收人的诉求在会上基本没有得到支持。但听证会的性质是“听取意见”,并非最终裁决。关键在于,政府对提出的意见是否给予了书面反馈和实质性回应——如果没有,那听证会就可能沦为形式,将来在行政复议或诉讼中也可作为程序瑕疵提出。
7月18日,相关人员已赴现场开展签约工作。现场签约往往营造出一种紧迫感,但有几个基本原则需要被征收人清楚把握:
第一,签约完全自愿。 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签订。在评估报告尚未出具、补偿金额无法确定的情况下,被征收人有充分理由暂不签约,这既合法也合理。
第二,不签约不等于被动挨打。 如果最终无法达成协议,政府会依法作出补偿决定。收到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享有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只有这两道程序走完且被征收人既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的,政府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签约后反悔难度极大。 除非能够证明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法定情形,否则一旦签字就得认账。签约前算清账,比签约后再维权容易得多。
目前出现的阶梯式报价(30-50套每套2.5万,50-80套每套2万,80-100套每套1.5万,100套以上每套1万)——这是律师代理费,不是补偿款。补偿款由政府按评估结果支付,二者不可混淆。
这种“团购价”模式在征收维权中并不少见,但签代理合同之前,有几个问题必须弄清楚: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是什么——是仅限谈判协商,还是包含行政复议和诉讼?所谓“两年包干”,两年期满问题未解决如何处理?若提前解决,费用是否退还?条款未看明白之前,无论是补偿协议还是代理合同,都不宜仓促签字。
当前阶段,最理性的做法不是继续拒绝入户测量,而是在专业法律人士指导下配合评估程序,同时对评估结果保留依法提出异议的权利——评估报告出具后,被征收人有权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不服的,还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两道救济程序是法律明确赋予的,不必放弃。
至于签约,不必被“现场”二字带乱节奏。评估价未出,账目就不清;账目不清,签字就应慎重。若将来补偿决定下达后仍觉不合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就是合法的救济途径。
最后提醒:所有文件——入户调查表、评估报告、政府公告、会议通知、送达回证——原件务必拍照留存,分类保管。这些材料,将来每一步都可能用得上。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维权策略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专业律师指导制定。行政复议(60日)和行政诉讼(6个月)均有严格的法定期限,切勿因拖延而错失维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