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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由本所张新律师、李壮律师代理的山东省日照市徐先生诉日照市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一案,2021年1月19日,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1103行初64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日照市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原告临时停电通知行为违法,责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立即通知供电部门对原告的房屋恢复用电,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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