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不能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会给拆迁带来非常大的麻烦,第一不能正常的进行买卖交易,第二不能够进行银行抵押,笼统资金。第三不能很好的出租。获取出租收益,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一个最大的法律风险是很容易被认定为非法建筑,实践当中有的拆迁户第一次拆迁获得的安置房没有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在进行二次拆迁时被拆迁方认定为违法建筑这样的教训还是比较多的,所以说在补偿协议当中对于,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一定要约定清楚具体。

问题四十八:住改商拆迁应该怎么补?
这种情况就是通常所说的“住改商”,住改商具体如何补偿,目前在法律上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更多的是参照地方征收拆迁政策来确定具体的补偿依据。通常来说,有这几种补偿标准:(1)大多数地方按照住宅房屋与非住宅房屋的加权平均值确定;(2)也有地方规定“住改非”可以享受商业用房的补偿政策(3)参照商业用房的估价,并且根据是否沿街标准有所不同;(4)一定时间之后的“住改非”完全按照住宅性质进行补偿;(5)采用混合标准。
上述标准对具体的被拆迁人,有可能存在不合理之处,如果适用会引起极大的不公平,此时我们房屋所有权人就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原则,积极地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