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能否公证给子女
拆迁安置房能公证给子女,但是要取得产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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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被拆迁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另行申请鉴定;仍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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