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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由本所石有成律师代理的王先生等四人诉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郑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一案,经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2)豫018行初1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及撤销新郑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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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湖北省孝感市案件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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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李佳欣律师代理的天津市河东区案件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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