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什么情况下可解除
律师解答
土地承包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
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关于此类问题上述解答相信会对读者有所帮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