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企业拆迁标准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2-11-23浏览量:218

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商铺拆迁补偿标准为:商铺房屋拆迁补偿、设施拆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经营损失补偿等。在商铺拆迁的情况下,一般需要补偿拆迁造成的营业收入损失,视实际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最后一提,随着拆迁的时间越来越长、范围越来越广,拆迁中存在的各种情况和问题也都陆续凸显出来。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或是问题,都会或多或少的影响到被拆迁人的补偿利益,因此尽可能多的了解关于商业门面房拆迁的补偿标准更有利于被拆迁人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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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强制拆迁是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过程当中都会存在的情形,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所以两套流程也是不一样的。

以国有土地为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话,那么由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一个征收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如果被征收人对这个征收补偿决定不服,也不复议,也不起诉的话,则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如果被征收人对这个补偿决定不服进行复议或诉讼起诉了,则是走不到强制拆除的这一步的。也就是说,强制拆除之前的前置程序必须走完整,而且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他的征收部门或者是行政机关是没有权限的。

所以,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如何去判断一个强制拆迁行为是否合法,首先要看程序对不对,第二要看拆除机关的职权有没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在明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商业门面房拆迁补偿的标准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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