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咨询热线
400-092-1099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一扫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 -->
【本网讯】由本所黄艳律师<...> 、席炎飞律师<...> 代理的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叶女士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经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鄂0192行初2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被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委托人提交的《查处违法建设申请书》作出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上一篇
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成都市武侯区祝先生诉成都市武侯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行政强制一案胜诉
下一篇
由本所张琨律师代理的屈先生诉枣庄市峄城区城市管理局城建行政赔偿一案胜诉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