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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呼和浩特市李先生等七人诉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案,2015年8月19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呼行终字第00039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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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9日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案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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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31日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冯振兴律师代理的孝顺镇人民政府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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