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咨询热线
400-092-1099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一扫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由本所尹利兵律师团队代理的朱某某诉贵溪市人民政府履行安置补偿法定职责一案,经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作出(2023)赣7101行初52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 一、撤销被告贵溪市人民政府于 2023 年2月19日作出的《安置补偿答复意见书》 ; 二、被告贵溪市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原告朱益田安置补偿申请作出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上一篇
由本所陈丽芳律师团队代理的杭州市富阳区某公司撤销杭州市富阳区某街道办事处《敦促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一案胜诉
下一篇
由本所陈丽芳律师团队代理的洪某中诉浙江省天台县某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一案胜诉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