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棚户区改造中顺风顺水,这些关键要牢记!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4-08-08浏览量:67

导读:想要在棚户区改造中顺风顺水,这些关键要牢记:1、正确选择评估机构是合理补偿的基础。2、公告很关键。3、评估价值不能低于拆迁决定日周边类似房地产价格。4、要让“护身符”有作用。

虽然现在棚户区改造似乎已经淡出人们的视线,但因为需要,不得不说棚户区改造仍然是拆迁中的重点。这其中就会有以假乱真的现象出现,比如一些地区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名义进行商业开发,对一些并不符合棚户区改造的新小区进行拆迁,这样不仅浪费了资源,补偿较低,严重侵害了拆迁户的权益。

拆迁律师根据案件,简单总结棚户区改造的重点,希望可以对拆迁户获得合理补偿起到推动作用。

1、正确选择评估机构是合理补偿的基础

对房屋价值评估的机构,必须具有相关的评估资质,评估人员也要有相应的评估资质。对评估机构的选择,必须是拆迁方和拆迁户共同协商决定,拆迁方不能私自内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少数服从多数、投票等方法选择。

在实际案件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评估机构都是提前预定的。既然是预定,拆迁户自然没有参与权,拆迁户也不懂得评估机构需要自己选择,拆迁方直接给出了几家评估机构,不管拆迁户选择哪一家,都是拆迁方提前安排。

对于这样的评估机构,你会认为评估结果没有受到影响吗?

无法保证公平、公正。

所以拆迁户一定要记住,对评估机构的选择自己也要参与其中,毕竟这是合理补偿的关键步骤,如果不能自己选择,或已经内定的,我们可以提起维权程序。

2、公告很关键

公告内容中有安置补偿方案的公告。法律规定,对补偿方案应当公告并且要有征求拆迁户意见的环节。而现实中,很多拆迁方并没有把补偿方案公告,或者公告时间较短,更没有征求意见环节,直接公告补偿方案就是告知拆迁户确定这样补偿。

这种情况的出现,很大一部分拆迁户因为对补偿不满意,而又无计可施,要么忍气吞声,要么选择维权,大大浪费了精力,后期增加了更多不可控性。

拆迁户要明白:我们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法律规定的公告目的,就是为了让拆迁户得知自己的补偿。如果有不满意的,提出异议,收集拆迁户的异议,后根据建议修改,以达成共赢。

3、评估价值不能低于拆迁决定日周边类似房地产价格

法律明确规定,对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拆迁决定日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这里就是为了保障拆迁户的权益,虽然没有明确补偿标准,但是此条规定,可以让不同地区,根据地区发展水平给出相应的补偿。

很多地区周边房地产价格1万,而自己的房屋拆迁,却给2000的补偿。在拆迁户不懂法的情况下,拆迁方也装疯卖傻绝不提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者通过各种手段避开,这样导致拆迁户的补偿过低。

4、要让“护身符”有作用

法律赋予了拆迁户救济权利,不只是在关键环节,在任何环节出现纠纷的,我们都可以提起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这就是拆迁户的“护身符”。想要护身符起到作用,首先是拆迁户遇到问题要正确使用才可以,第一时间正确的选择维权途径,是出现纠纷后获得合理补偿的关键。

热门推荐

合法性调查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企业资产评估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协同谈判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法律救济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