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房屋被强拆能通过信访维权吗?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5-01-15浏览量:213

在我国房屋被强拆信访是能够维权的,但一般都是在其他途径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才会选择信访。如果有其他方式的最好选择通过报警,或者委托律师介入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依据我信访条例的规定,房屋被强拆后如果通过其他的途径不能解决问题的,是可以通过信访的形式表现意愿的,对维权是有帮助的。

《信访条例》

第十四条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信访的好处:

第一,成本低。这是见仁见智的说法。信访的成本再低也要人去信访局、信访办甚至到政府办公大楼。人力也是成本。但是总体来看,信访的维权成本是低的。只需要你写信访材料之类的内容就可以达到维权的目的。

第二,效果直接。征地拆迁也属于中国特色的问题。领导一句话或者一个批示,征地拆迁的问题就解决了。走正规的司法渠道,通过调解解决有时没有这个来的直接。群众也更加相信这种领导批示之类的潜规则。

信访的害处:

害处一:见效太慢。有些上访户已经上访几年甚至几十年,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害处二:解决问题的概率太低。见到领导是十分困难的,领导能够解决你的问题更是难上加难的。领导需要从全局考虑问题。如果恰好你的问题是领导关心的,也在该领导的能力范围,恭喜你,你的问题解决了。但是这个概率比买彩票中奖还低。

害处三:影响了其他维权方式。一旦上访就是走上了不归路,一访几十年,耽误了几乎所有的时效,再想通过法律维权已经十分困难。

害处四:受理困难。信访条例和一些地方政府的规定对征地拆迁问题较为明确,基本不受理征地拆迁问题。现在又不允许越级上访,因而,信访的维权难度极大。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在我国房屋强拆后信访会影响诉讼时效吗?

在我国房子被强拆后进行信访的,不会影响行政的时效,但信访并不是遭遇强拆维权的法律途径,所以不管信访多久都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形,所以进行信访的时候,还要注意行政诉讼的时效。

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在我国房屋强拆后补救方法有哪些?

1、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政府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

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进行投诉。

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最高法。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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