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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杨在明律师、黎光律师代理的刘先生诉黑龙江省方正县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赔偿一案,律师在检察监督阶段代理后,省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申请意见并提请最高检抗诉,后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最高法提审了本案,并于2025年12月29日作出(2025)最高法行再17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明确当事人2009年以前建设的无证房屋应当比照有证房进行赔偿,并支持了赔偿过渡费、贷款利率利息等各项损失,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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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黎光、陈丽芳律师代理的伍女士与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斑竹园街道办事处撤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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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谭程泽律师代理的广西省钦州市征收土地及地上树木补偿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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