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咨询热线
400-092-1099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一扫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原告:唐凤仙,女,1961年11月8日出生,瑶族,住马山县。
案外人:谭仲权,男,1974年11月8日出生,壮族,住址上林县。
上诉人(原审原告)罗芬,女,1978年9月29日出生,汉族,现住海南省海口市。
上诉人(原审被告):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新海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新海村。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周永福,男,1950年6月30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北区。
上诉人(一审原告)谢文兰,女,汉族,1964年2月3日出生。
原告郭维树,男,汉族,1955年1月20日出生,现住重庆市沙坪坝区。
原告:黄炳全,男,汉族,1952年5月1日生,住重庆市九龙坡区。
原告:杨昌平,男,1948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巴南区。
原告杨永碧,女,1969年4月25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重庆市长寿区。
上诉人(一审原告)邹基桂,男,汉族,1964年8月5日出生。
原告:重庆市潼南县安兴四海肉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五经坝6号宗地,注册号5002231800506。
原告:重庆尚赏居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政府大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47562207242.
上诉人(一审原告)赵学明,男,汉族,1953年12月23日出生,住重庆市江津区。
原告陈尚儒,男,1942年1月21日出生,汉族。
原告王元富,男,汉族,1942年8月20日出生。
上诉人(原审原告)朱华成,男,生于1954年2月11日,汉族,重庆市梁平区人,住重庆市梁平区。
原告黄国金,男,1952年3月1日出生,住所地重庆市垫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