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维解18年困局,北京在明律师刘晓玉成功捍卫委托人权益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6-04-21浏览量:3

行政征收领域中,行政协议履行纠纷是社会关注的高频焦点之一,尤其是年代久、规划调整大、主体不明确的疑难案件,往往让被征收人陷入“维权难、周期长、执行难”的困境。既关乎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也考验着律师的专业破局能力。深耕征拆维权领域十余年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在行政协议履行及安置补偿纠纷处理方面极具优势,凭借行业领先的专业实力与丰富的办案积淀,破解了诸多此类难题。

近日,在明律所合伙人谢瑞青律师团队的专业律师刘晓玉,跳出传统维权框架,突破既有办案模式,创新性地将行政律师优势与民事诉讼思维进行结合,成功解决一起历时18年的行政协议履行及安置补偿纠纷案件,助力当事人获得补偿,为跨年度行政协议纠纷维权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实践样本。

2007年,江西贵溪某村启动公路修建项目,委托人祝先生父亲名下的宅基地房屋被依法纳入征收范围。按照彼时的征收政策及法定程序,祝先生的父亲与征收执行部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异地宅基地调换适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补偿款具体金额,并承诺为其另行分配一块140平方米的宅基地,用于异地安置建房,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权益。然而,好事多磨,这本是一份承载着一家人安居希望的合法协议,却因后续公路建设规划调整,陷入了履约僵局。

在祝先生一家签订协议后不久,当地公路建设规划发生变更,原定修建的公路改道,案涉房屋最终未被拆除。对于祝先生一家来说,“未被拆除”并不意味着征收未发生。因为此时,房子虽然还在,但它已经被“标记”为待拆状态,其核心的居住和财产功能,在法律预期上已经转移到了未来的补偿中;同时,祝先生一家对未来的规划、心理预期也被彻底改变。除了大人的工作、就医,孩子上学等生活需求外,最起码,任何一个理性的家庭都很难再对这栋即将被拆的房子进行任何投入——无论是修缮房屋还是粉刷装修,因为一切新的投入都会随着拆除而“沉没”。他们的未来,也因此变得茫然而无措。

因常年无人居住打理,房屋逐渐闲置、破损,祝先生一家的房屋最终坍塌,而协议中约定用于安置的土地也始终未被实际征收。在漫长的岁月里,征收部门始终未履行宅基地分配、剩余补偿款支付等协议中已约定的核心义务,致使这份协议逐渐沦为“一纸空文”。

祝先生一家与征收部门之间,以“房屋所有权换取补偿款和新的宅基地”的合意就这样搁置。转眼至2024年,案涉房屋所在区域再次启动新的征收工作。祝先生作为其父亲的独生子女及合法继承人,依据2007年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向新的征收部门提出诉求,要求其履行协议约定兑现多年前的安置补偿承诺。但令祝先生始料未及的是,他的合理诉求遭到征收部门的明确拒绝。为维护自身权益,祝先生依法向相关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但复议机关最终以“该征收部门非2007年协议签订主体、复议申请已过法定期限”等理由,驳回了祝先生的复议请求。无奈之下,祝先生经多方打听、口碑对比,最终委托在明律所刘晓玉律师代理此案,寻求法律帮助,试图打破维权僵局。

“专业律师,就是要在困境中寻找突破口,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接受委托后,刘晓玉律师第一时间投入到案件梳理与研判工作中,她深入剖析出案件的三个核心难点。其一,当事人权利主张时间跨度极长,从2007年协议签订至2025年启动诉讼,历时18年,期间证据保存、事实核查难度较大,且已存在复议机关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驳回请求的不利情形,维权起步便面临阻碍。其二,责任主体认定复杂,案件因涉及公路规划调整、征收主体变更等多重因素,被告主体的确定及责任划分需经过精准法律论证。其三,新旧征收政策衔接难度大,案件办理需在维护2007年协议权益的同时,衔接2025年新启动的征收补偿政策,确保两者无缝对接,既不放弃历史权益,又能充分享受新征收的合理补偿,最大限度保障祝先生的合法权益不被浪费。

“若沿用传统的行政诉讼思路维权,不仅难以快速有效化解纠纷,更可能让委托人陷入漫长的诉讼拉锯战。”刘晓玉律师说。她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果断跳出传统行政诉讼的固定思维,创新性地转变常规案件办理思维,提出以“行政视角+民事思维”破局的办案思路。结合类似案件经验研讨后,她明确了办案核心:该案本质虽是协议履行纠纷,虽然协议签订主体为行政机关,但从权益实现的效率和可行性出发,通过民事诉讼调解途径推进,更有利于快速化解双方矛盾,帮助祝先生实现维权利益最大化。思路确定后,她迅速制定详细的办案策略,有条不紊地推进维权工作。

针对上述难点,刘晓玉律师逐一制定破解方案。首先,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全面梳理核心证据,夯实权利基础。先后收集整理征收相关关键证据材料,确立了祝先生作为合法继承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同时明确了2007年补偿协议合法有效、被告未履行协议义务的基本事实,为后续维权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支撑;紧接着,她精准锁定被告主体,成功突破立案困境。刘晓玉律师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征收主体与2007年协议签订主体列为共同被告,通过民事立案推进维权程序,为后续调解和权益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庭审及调解阶段,刘晓玉律师以“履行2007年拆迁补偿协议”为诉讼切入点,同时结合2025年新征收政策,明确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原协议义务,并依法主张合理补偿,力求通过一诉解决历史遗留争议与新征收补偿争议两大难题。在此期间,她亦依据明确的事实依据和严谨的逻辑论证,积极推动调解,努力寻求最优解决方案,以期在维护祝先生一家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现多方共赢。

最终,在刘晓玉律师的推动下,经法院调解,借助2025年新征收的政策背景,结合当地市场房价上涨因素,征收部门与祝先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于2025年7月重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新协议约定的补偿金额较2007年协议约定的补偿标准翻了十几倍,实现了权益最大化,一次性化解了这起历时18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征收补偿争议。

“非常感谢在明律所的律师,若不是律师的悉心付出和专业施策,我可能还要在维权路上继续奔波。”拿到补偿款后,祝先生激动地向律师表达了衷心感谢。该案的成功办结,不仅彰显了刘晓玉律师在行政协议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素养与“灵活变通”的创新思维,更体现了在明律所“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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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在明律所始终坚守“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初心,汇聚百名专业行政律师,组建近40个督导律师团队,在杨在明主任的带领下,以正义、诚信、融合、责任的精神,为广大被征收人提供精细化的法律帮助,有效破解各类征拆维权难题,助力征地拆迁规范化、法治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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