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个号称投资近两千万的温泉综合体项目,一家自称国企背景的“第三方公司”,一份白纸黑字写明“两个月未进场即退款”的劳务协议——某建筑工程公司为此支付了100万元保证金,却等来了工程遥遥无期、承诺方人去楼空的结局。这笔钱究竟流向了哪里?公司法人尹先生手持转账凭证,踏上了漫长的追讨之路。

1、百万保证金的来龙去脉
2024年11月20日,某建筑工程公司法人尹先生通过中间人侯某介绍,在某温泉项目工地现场与张某见面。张某自称代表某建工集团第十二建筑公司,并展示项目现场悬挂的集团标识。张某向尹先生承诺,可以将价值近两千万元的温泉综合体项目的所有劳务工程分包给他公司,并称某园林景观有限公司是该建工集团的第三方公司,但需要先向这家第三方公司缴纳100万元的劳务保证金。
尹先生通过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核实,该建工集团第十二建筑公司确系某控股旗下国企,注册资本3亿元,但公开资料未显示其参与该温泉项目。就在当日,尹先生的公司与某园林景观公司签订了《劳务施工意向协议》,并按协议约定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协议还明确约定“两个月未进场退还保证金”。尹先生次日通过银行转账49万元至该园林景观公司账户,22日再转1万元,完成50万元支付。
2、居间协议与资金流向
尹先生说,就在签订《劳务施工意向协议》的当日,他还与中间人侯某签订了《居间咨询服务协议》,需向侯某支付50万元居间费。银行记录显示,45万元转入白某账户,5万元转给张某本人。
尹先生还查询到,这家园林景观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但参保人数为0,2023年7月企业变更为自然人独资。经过多个平台核查,侯某和白某仅发现侯某曾受行政处罚,但与本案无直接关联。
3、工程未启动,退款遭拖延
两个月过去了,工程却始终未启动。尹先生此时也调查清楚,这可能是个根本无法开工的工程。于是,他多次索要保证金,每次张某都同意退款,但以“资金周转不开”“上级审批”等为由一再拖延。
期间,尹先生曾去该园林景观公司的办公地点寻找,但办公楼早已人去楼空。更令他焦虑的是,他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发现,该建工集团第十二建筑公司涉及多起司法案件,部分案件与“保证金纠纷”相关。此时他更确定自己上当受骗了。
4、各方说法
律师与张某取得联系。张某解释说,这个工程是存在的,只是因为资金问题迟迟没能开工,至于什么时候能开工他也说不清。他还承认自己只是该园林景观公司的一个项目经理,因业务关系与该建工集团交往甚多。他说按协议,尹先生的100万保证金只交了50万,还欠他们公司50万的保证金,另50万是按居间协议规定的中介费,与他没有关系。
尹先生则认为他是彻彻底底地上当了,这个工程根本无法开工。今年8月12日,尹先生以诈骗为由向当地警方报案。但警方调查后以“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轻微”为结论,不予立案。目前,他正准备走法律程序。
5、律师观点:民事欺诈与维权路径
专业律师指出,案涉《劳务施工意向协议》虽系双方签字盖章,但该园林景观公司无实际履约能力,公司找不到实际办公地和联系人,项目未真实落地,构成根本违约,应依法返还保证金并承担违约责任。该公司作为自然人独资企业,参保人数为0,收取保证金后部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未用于项目筹备,违背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原则,存在民事欺诈嫌疑。
律师建议,尹先生可凭转账凭证、协议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该公司原股东、相关收款人承担连带返还责任;同时可向住建部门举报违规收取保证金行为,进一步固定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一份看似正规的劳务施工意向协议,一个号称国企背景的工程项目,一家参保人数为零的“第三方公司”,一笔100万元的保证金——这些元素拼凑出的,是一个让建筑企业深陷困境的骗局图景。尹先生不仅未能进场施工,反而因保证金被套牢,陷入“退款无门、报案不立”的两难境地。这起事件再次警示:在建筑工程领域,面对“先交保证金后进场”的邀约,务必审慎核实项目真实性、承包方资质和资金流向,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和现场标识。对于已经发生的损失,民事诉讼和行政举报并行,或许是目前最可行的维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