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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胜诉公告】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杨某某诉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复议纠纷一案,经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于2020年3月10日作出(2019)陕7102行初356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撤销被告西安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市政复决字[2019]44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判令被告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限期提供原告房屋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其申报材料,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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