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关于棚户区的概念,法律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综合来说,就是指为配合城镇化的发展,对设施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的住房条件进行改善,提升棚户区群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其具体的补偿标准因棚户区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土地性质不同,其补偿的标准也必然不同。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为准;集体土地上的棚户区虽然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因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

问题六十一:什么是拆迁方所说的“违建”,违建真的不补偿吗?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过期的临时建筑。我国法律规定,拆除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但是在迁过程中,相关部门按是否有相关证件来判断涉案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是否应拆除或者是否应给予补偿这种“一棒子全部打死”的行政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未经登记的建筑”并不尽然是违法建筑,需要进行相关调查、认定和处理。一些因为历史原因而导致房屋没有证件或证件不全的,也是可以有相应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