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对拆迁安置不服的,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行政复议申请一般在知道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如果这段时间过去了,只能通过起诉来解决。因此,如果你打算申请行政复议,你必须注意时间。
一、拆迁安置不满意申请行政复议有时效吗?
拆迁安置不满意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在得知拆迁安置的结果后的60日内提出申请,当然申请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否则的对自己也是非常不利的。行政复议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补偿协议应当与谁签订?会出现什么风险
按照国有土地上征收于补偿条例规定,应该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除此之外被征收方也就是拆迁户与其他主体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均属违法。有些地方拆迁户会于拆迁办或者拆迁实施单位签订协议。或者是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签订协议,都是存在法律风险,拆迁户一定要瞪大眼睛看清楚了
因此,对拆迁安置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事实上,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类似的情况。如果确实损害其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的人应当申请行政复议。当然,申请行政复议后,还应当准备有关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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