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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由本所聂荣律师、陈丽芳律师代理的贵州安顺刘先生复议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不作为违法一案,安顺市自然资源局作出安自然资复[2019]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安顺市西秀区自然资源局履行信息公开答复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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