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本报接到呼和浩特市农委大院多位居民反映称:早在2010年3月,小区内就贴出公告,对农委大院内的4栋楼进行拆迁改造,居民们都与拆迁方签订了回迁协议。如今已经过去5年了,可是原本要拆迁的楼还没拆,居民们至今还在外面租房度日,大家渴望早日回迁。(6月2日《北方新报》)
小区拆迁改造,这是件好事,一方面可以使城市的环境得到改观,另一方面回迁的居民可以住上新房,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感受到一个新家所带来的喜悦和温暖。可是,协议约定回迁的日期为2013年10月,如今已经超过期限1年多,拆除旧楼的工作才刚刚开始,这实在令人大失所望。
如果是遇到不可抗外力的影响导致工程进度缓慢,我相信大多数拆迁居民都可以理解。但是,这个项目至今还未开工建设,原因只是部分居民与开发商就拆迁补偿无法达成一致,这显然让那些掰着手指头数日子渴望回迁的居民无法接受。对于开发商来说,拆迁的事情还未完全落实,就让一些居民匆忙让出房屋外出租房,这一做法未免过于草率。
常言说得好:居有定所才能心有所安,屋有所暖才能心有所适。不难看出,家在中国人的心中具有独特的分量,拆迁居民渴望早日结束漂泊的生活回迁新居,自然也在情理之中。而且,对开发商而言,延期交房时间越久承担的违约金也越多,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开发商应该想方设法做好拆迁收尾工作,让居民回家的脚步再快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