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街道办事处汤前村村民委员会诉委托人王先生排除妨害民事纠纷一案,经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出(2015)招城民初字第288号《民事裁决书》,裁定驳回原告汤前村村委会的起诉。委托人王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本网讯】由本所周涛律师代理的山东省招远市泉山街道办事处汤前村村民委员会诉委托人王先生排除妨害民事纠纷一案,经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出(2015)招城民初字第288号《民事裁决书》,裁定驳回原告汤前村村委会的起诉。委托人王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