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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土地登记办法》已经2007年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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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程序,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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