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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关于地役权哪些时间设立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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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骗取征地补偿款是犯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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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问一下开发商征地是否是征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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