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3〕第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0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98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新建西吴塘泵闸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空地、南至苏州河、西至厂房、北至张泾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安亭镇罗家村三组209.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7.70平方米、建设用地10.00平方米、未利用地142.00平方米。
2、嘉定区安亭镇泥岗村十组1040.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9.80平方米、建设用地66.80平方米、未利用地524.30平方米。
3、嘉定区安亭镇泥岗村四组3730.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08.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22.0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980.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15.60平方米、建设用地76.80平方米、未利用地1988.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 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