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迁补偿方案不公告,被征收人还有办法知晓补偿标准吗?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4-02-05浏览量:143

导读:村里无权隐藏补偿方案,村民有权知悉补偿标准。在拆迁实践中,农村房屋征收也在适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拆迁不公告,一天不签字就扣除一天拆迁奖励,如何应对野蛮拆迁?

案情介绍:

黄先生家房屋去年被纳入拆迁范围,但是至始至终,他都没看到补偿安置方案。这并非上面没有下发,而是村里没有公布。村里告诉他,补偿的政策都是由村里传达,工作人员都能讲清楚,让村民们放心签字。

“能讲清楚有什么用?谁知道是真是假?”黄先生并不傻,他坚持让村里拿出正规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开给村民看看。但村里不同意,反而说黄先生不配合工作,还说“一天不签字就扣除一天拆迁奖励”。

事实上,村里这一招还挺管用,黄先生周边的村民由于以老年人在家的情况居多,法制意识不强,为了“多领奖励”,陆续签了字,这让黄先生更着急了。

拆迁补偿方案不公告,这合不合法?被征收人就没办法知晓补偿标准了吗?

村里无权隐藏补偿方案,村民有权知悉补偿标准。

在拆迁实践中,农村房屋征收也在适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根据上述两个法条,咱们也就清楚了,征收补偿方案是应当公开发布并征求村民意见的。黄先生所在村委,故意捂着补偿方案不公告,不给村民看,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农村房屋征收中,通常是村委会接受上级委托,具体来组织村民签字。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一些乱像,上面好的政策到了下面执行的时候,就走了样。村里只考虑根据上级定的任务目标来机械地推进自己的工作,枉顾群众的真实利益和需求,一味想着减少拆迁纠纷矛盾,于是就采取这种“偷偷摸摸”的征收模式,让村民“只管签字不用看补偿方案”。

因为一旦村民落笔签字,村里的工作也就大致完成了。而面对签好字的补偿协议,即便村民发现不对劲,补偿有问题,也很难反悔了。这正是当地村委,打的“小算盘”。

村委这种行为,侵犯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拆迁补偿方案不公开,被征收人又该从哪里知晓真实的补偿标准呢?

律师建议黄先生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很明显,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属于征收方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村委如果不公开征收补偿方案,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来获取补偿方案,知晓真实的补偿标准和补偿安置方式、拆迁奖励政策。

这个时候,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房屋实际情况,拿着这份补偿方案,回过头来和征收方及村委好好谈补偿,同时拆迁奖励也一分不能少。让征收中的“猫腻”无处躲藏,从而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此时村委或征收方仍不妥协,不能给被征收人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那么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权。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如果拆迁补偿方案不公告,被征收人还有办法知晓补偿标准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在遇到拆迁不公平时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本文内容还没有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可以电话或者留言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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