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太原市作为国家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革试验区,2024年印发《国有工矿企业低效用地处置实施细则》,计划对万柏林区、尖草坪区等区域9.2万亩低效工业用地实施腾退。然而,由于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缺失、招标程序设置央企优先条款、历史遗留产权登记混乱等问题,被征收人面临认定结果反复、市场竞价受限、资产收益腰斩等法律风险。本文以晋源区山西焦化厂旧址、迎泽区太钢集团配套产业园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构建“标准抗辩—招标破壁—产权追溯”三维法律应对体系。
1、动态认定标准体系的合法性争议
(1)“三量指标”考核引发的认定悖论
太原市现行认定规则的特殊冲突:
能耗指标倒挂:未区分传统重工业与新兴产业能耗基准值(案例:万柏林区某装备制造企业被误列低效名单);
税收贡献错算:将集团总部税收计入异地子公司导致指标失真(晋源区某煤机企业三年税收少计1.7亿元);
就业弹性缺失:未考虑自动化改造对用工量的合理压缩(尖草坪区某智能化钢厂被强制认定低效)。
(2)司法审查中的标准重构路径
山西高院确立裁判规则:
行业差异性审查:要求政府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细化认定指标(案例:小店区某判决撤销原认定决定);
追溯调整禁止:不得以新标准追溯评价五年前用地状况(迎泽区某案件补偿额增加3400万元);
技术中立原则: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导致的短期效益波动不构成低效(案例:杏花岭区某企业成功保留用地)。
2、招标程序中的“央企优先”条款法律冲突
(1)地方性招标规则的“三重倾斜”
资质门槛限定:要求投标人具备“省属国资背景”或“十年以上重工业运营经验”(案例:万柏林区某地块排斥民营企业);
技术评分偏倚:央企下属设计院方案自动获得20%附加分(晋源区某项目引发公平竞争诉讼);
付款条款歧视:民企需缴纳30%履约保证金而央企仅需10%(尖草坪区某招标被认定违法)。
(2)招标合规性司法救济路径
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裁判要旨:
资质条款合宪性审查:认定地方保护性资质要求违反《招标投标法》第18条(案例:迎泽区某招标文件被责令修改);
评分标准比例原则:附加分设置不得超过基础分的15%(小店区某案件重新评标);
保证金平等原则:要求根据企业信用评级而非所有制类型设定保证金比例(案例:杏花岭区某民企追回超额保证金2000万元)。
3、历史产权登记瑕疵引发的盘活障碍
(1)产权迷雾的“四维困境”
划拨转性缺失:1998年国企改制时未完成土地出让手续(案例:万柏林区某地块产权冻结12年);
分层登记空白:地下管网系统未办理独立产权证书(晋源区某项目损失地下空间价值8000万元);
代际继承断裂:集体企业解散后用地权属归属不明(尖草坪区引发确权诉讼)。
(2)产权明晰的司法创新路径
太原中院创设特别程序:
改制档案调取令:强制国资委提供1980-2000年企业改制原始文件(案例:迎泽区某案件确认土地出让权);
三维地籍登记:对地下空间、地表建筑进行分层确权(小店区某商业综合体补办产权证);
代位确权机制:允许原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主张权利(杏花岭区某案件确权给现使用者)。
4、典型案例:晋源区西山煤电低效用地盘活工程
该地块因认定标准争议、招标程序歧视陷入僵局,权利人采取以下策略:
标准体系反制:联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老矿区用地效能评价指南》;
招标规则突破:向市场监管总局举报地方保护条款,促成招标文件修订;
产权链条修复:调取1987年国务院增产增地批文完成确权。
项目最终引入混合所有制改革,打造国家级绿色矿山示范基地,土地价值从2.1亿元跃升至9.8亿元。
结语:
太原市低效用地盘活已进入“历史问题与现代规则”交织的深水区,被征收人需以“动态标准抗辩+招标合规狙击+产权溯源攻坚”构建防御体系。建议收到《认定通知书》后立即启动“行业标准比对+招标条件合规审查”,同步组建改制档案检索专班,并密切关注《山西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条例》修订动向,在“中部崛起”战略中实现工业遗产价值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