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家民营企业通过正规邀请招标程序,与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签订专项分包合同,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已近四年,质保期也已届满,但超过370万元的工程尾款至今未能收回。更令人费解的是,本应由合同主体负责的结算工作,竟被交由一家与施工方无任何合同关系的第三方公司主导。这家第三方公司以“项目亏损”为由,单方面删除投标清单中约150万元的工程子目,拒绝承认双方现场跟踪审计的确认结果,甚至公然表示“就这样算,有本事就来拿钱”。
三年多来,施工方数十次上门沟通、多次发函、委托律师介入,均未获有效回应。一家民营企业因长期资金被占陷入经营困境,连后续维修所需的专用设备都无法采购。这起纠纷不仅暴露了大型国企在分包管理中的责任转嫁问题,更引发了关于“白手套”式合规外衣下侵害民企权益的深层质疑。

1、合同清晰:国企总包,民企分包,责任边界明确
2021年,某民营企业通过正规邀请招标程序,与某大型国企建设集团(下称“国企总包方”)签订了某研发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机电安装工程(加油站)专项分包合同,合同金额706万余元。项目于2021年12月13日竣工,同年12月20日正式投入运营,质保期已于2023年12月13日届满。然而,截至2025年11月,工程尾款仍被拖欠超过370万元,结算拖延时间长达近四年。
该民企的签约对象是国企总包方,所有履约行为均围绕该国企总包单位展开。但进场施工后才发现,现场实际管理方竟是一家名为“某第三方公司”的企业——与该民企无任何合同关系。尽管该民企曾因挂靠资质的疑虑暂停施工,但在国企总包方项目经理出面承诺“由建工背书、确保结算”后,才继续完成全部工程。如今,国企总包方却将结算责任推给第三方公司,任由其以“项目亏损”为由,单方面删除该民企投标清单中约150万元的工程子目。这种态度,完全背离了国有企业应有的契约精神与社会责任。该民企质疑:国企总包方作为国资委下属企业,是否涉嫌借由第三方公司披上合规外衣,以看似合法的“白手套”方式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2、结算依据充分:现场跟踪审计确认金额,却被无理推翻
施工期间,鉴于加油站工程的特殊性,该民企坚持“每道工序覆盖前双方确认”原则。国企总包方项目部成本核算人员与该民企人员在现场完成了全过程跟踪审计,并于2022年8月确认最终审定金额为875万余元(不含两项争议费用)。2022年12月1日,该民企正式提交全套结算资料,对方签收后却再无下文。
更蹊跷的是,2024年12月,在国企总包方项目经理主持的协调会上,双方已口头同意将图纸深化费3.2万元和无损检测费18万元计入结算。但一周后,第三方公司审计人员竟再次拒绝承认,彻底推翻会议共识。2025年9月,该民企再次派员登门,提交了自行委托的专业审计报告。国企总包方推脱不过,于10月10日组织三方(国企总包方造价师、民企造价师、专业审计公司)到现场核对工程量。然而,直到11月19日,当民企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时,国企总包方对接负责人却表示:不出具审计意见,就要打折,否则处理不了。
3、维权无门:三年数十次沟通,均被敷衍搪塞
三年多来,该民企累计发送正式联系函6份、律师函2份、付款申请及催告函10余次,并多次赴国企总包方总部及项目部沟通,均被敷衍搪塞。对方既不启动合法审计,也不说明拒付理由,仅以“等业主审计”为借口无限期拖延。
作为一家民营企业,该民企已因长期资金被占陷入经营困境,连后续维修所需的专用设备都无法采购。该民企表示,可以理解大型项目的复杂性,但不能接受以“流程”之名行“拖欠”之实。更令人震惊的是,第三方公司审计人员曾公然对该民企人员表示:“就这样算,有本事就来拿钱!”——这种态度,完全无视合同约定和基本的商业道德。
4、核心争议:第三方“白手套”审计是否合法?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同主体清晰,责任为何转嫁给第三方?该民企的签约对象是国企总包方,所有法律关系的相对方都应是该国企。但国企总包方却将结算责任推给一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方公司,任由其单方面删除投标子目、拒绝承认现场确认的审计结果。这种做法是否构成违约?是否涉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第二,现场跟踪审计结果为何不被认可?施工期间,双方人员共同完成了全过程跟踪审计,并确认了875万余元的审定金额。这一结果是在施工过程中逐项确认的,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第三方公司在事后以“项目亏损”为由推翻这一结果,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三,国企总包方是否存在“白手套”操作?该民企质疑,国企总包方借由第三方公司披上合规外衣,让第三方公司充当“白手套”,以看似合法的程序侵害民企权益。如果属实,这不仅违反契约精神,更涉嫌违反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相关规定。
第四,长期拖欠工程款是否构成恶意?工程竣工已近四年,质保期已届满,双方多次协商、多次发函,国企总包方始终不启动合法审计,不说明拒付理由,仅以“等业主审计”为由无限期拖延。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恶意拖欠?
5、诉求与呼吁
该民企提出以下诉求:一是恳请上级主管单位核查是否存在幕后交易,是否有损国有资源和资质;二是要求国企总包方立即停止由非合同方第三方公司主导结算;三是尊重双方已确认的现场跟踪审计结果(875万余元);四是依法支付剩余工程款不低于373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五是公开说明为何允许第三方干预合同履行。
该民企表示,始终相信法治与公平。若问题仍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将依法提起诉讼,并向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地方住建委、国资委及主流媒体持续反映。中小企业为国企项目垫资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不应让血汗工程款成为大企业账上的“可调节项”。期待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维护契约精神和市场公平,让诚信履约的民营企业不再因“流程”而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