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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灌云县王先生等人诉灌云县人民政府行政征收行为一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5日作出(2020)苏行终233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7行初54号《行政裁定书》,并由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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