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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杨念平律师、席炎飞律师代理的朱先生诉大竹县人民政府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一案,经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川17行初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限期被告大竹县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原告提出的案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申请依法作出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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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杨念平律师、孔维松律师代理的诉荥阳市乔楼镇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督补偿费分配职责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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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黄晓丽律师代理的诉邳州市运河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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