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药材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1-12-22浏览量:763

种药材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政府征地时,药材被损毁的补偿标准没有固定的参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时候,对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规定,且征收工作必须是先补偿后搬迁,相应的补偿标准应该以政府公告为准。

一、种药材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种药材征地补偿标准并不是法定的,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总的来说,如果政府征收土地的过程当中,当事人种的药材会被损毁,政府部门也要根据药材的类别,药材的年产值以及药材的市场价格等各方面的因素才能确定下来补偿标准,这里没办法统一回答征地补偿标准,一般征地补偿方案都会提前向社会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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