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咨询热线
400-092-1099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一扫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由本所梁红丽律师团队贾燕丽律师代理的王先生诉沈阳市于洪区政府村务公开不履职行政纠纷一案,经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辽0104行初198号《行政判决书》,责令于洪区政府在判决生效后两个月调查核实后做出处理意见。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上一篇
董世勋律师代理的安徽马鞍山案件胜诉
下一篇
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平顶山市案件胜诉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