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政府征地补偿标准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1-12-24浏览量:268

郑州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导读:郑州政府征地补偿标准:住宅房是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两种方式进行安置。非住宅房是根据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性质等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一、郑州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住宅房

1、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2、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两种方式进行安置:一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安置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二)非住宅房

依据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性质、用途,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三)对特殊群体的征地补偿

此外,郑州征地补偿标准针对特殊群体,明确规定,征收领取本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被征收人的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他处确无住房;按市场评估价不足以让被征收人购买建筑面积50平方米类似的住宅房屋。由负责征收的市、区政府购买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免交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差价。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综上所述,具有使用权的土地或者房屋被占用了都可以像政府申请征地补偿,毕竟这是国家给被征用的人的福利。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分为对住宅房还有非住宅房的补偿标准,除此之外,还有对特殊群体比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群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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