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东至大越路,南至浙东运河,西至半岛花园,北至凤林西路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2-01-14浏览量:341
摘要:征收范围:东至大越路,南至浙东运河,西至半岛花园,北至凤林西路。本项目需征收非住宅5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1.3万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最后确权数据为准)。集中签约期限为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20日。搬迁腾空期为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因浙东运河文化园(浙东运河博物馆)建设需要,需实施房屋征收,越城区人民政府在2020年3月6日公布《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绍越政征字〔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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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范围:东至大越路、南至浙东运河、西至半岛花园、北至凤林西路。本项目需征收非住宅5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1.3万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最后确权数据为准)。集中签约期限为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20日。搬迁腾空期为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

绍兴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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