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宅基地有纠纷如何处理
1、因农村宅基地房屋动迁补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通过村委会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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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被拆迁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另行申请鉴定;仍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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