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补偿标准要根据当地政府制订的补偿标准而定,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所认定的赔偿标准并不相同,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土地补偿、经营损失补偿、停业停产损失、设备安装费用、搬迁费用等。
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包括替代土地的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整理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内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难免是会遇到相关的企业征收或者是其他的土地拆迁的情形的,此时我们应当在平时就注意和了解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出现拆迁之后还不给补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