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拆迁补偿不服的上诉期是多久
律师解答
对于行政机关实施的拆迁行为这种具体行政行为,相关主体可在一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过后仍希望提起诉讼的,需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关于此类问题上述解答相信会对读者有所帮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