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拆迁补偿费标准规定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2-07-21浏览量:315

商铺一般租给个体经营者进行经营活动,但在现实生活中,商铺拆迁的情况很多。商铺拆迁时,相关权利人到补偿。那么商铺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明小编对读者相关知识的回答。

商铺拆迁补偿标准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法律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工厂本市搬迁有赔偿吗

律师解析:

这里说赔偿不太合理,应该是指的补偿,一般是有补偿的。工厂搬迁补偿费用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3、拆迁补偿费用;

4、基于搬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企业搬迁属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即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进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的“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回答问题时,涉及的经济补偿包括拆迁资产的补偿、拆迁资产的补偿和拆迁补偿。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欢迎来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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