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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由本所黄晓丽律师<...> 团队代理的巩义市某农家饭店诉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一案,经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9年11月14日作出(2019)豫01行初54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郑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郑政(行复驳决)[2019]636号《驳回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判令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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